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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20805衡陽路姚○良水管切割工程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2.08.15)

1020805衡陽路姚○良水管切割工程職災案

【砂輪刀片不長眼 護罩防護不可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8月5日下午3時45分,勞工廖○義在工地1樓進行水管切割作業,廖○義手拿著手持式電動研磨(砂輪機),在切割水管時,砂輪機的鋸片突然斷裂,破碎刀片擊中其左側大腿,造成開放性傷口,經通報119送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救,所幸無生命危險,目前仍住院治療中。

災害預防對策:

        北市上(7)月發生一起裝修作業人員以研磨機進行切除作業時,因砂輪機無護罩而割傷其頸部,導致大量失血,送醫後不治的工安事故,顯見工具使用不當的危險性,不僅止於切割傷,更會造成生命的損失。為避免類似災害發生,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研磨機等切割機具要裝置護罩、護圍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101年10月1日起,對於新出廠或進口之研磨機,凡未完成安全驗證者,廠商均不得將其產品運出產製廠場或輸入國內市場銷售。
  2. 應依勞工工作性質及工具特性,施以必要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4. 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依規定實施自動檢查。

(撰稿人:詹志民10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