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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20617撫遠街得○工程行工地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2.07.03)

1020617撫遠街得○工程行工地職災案

【工作場所之通道應整理,以免發生跌倒災害】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6月17日上午10時許,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一民宅裝修工程發生一起勞工跌倒撞傷頭部之職業災害,該工程於進行打除作業時,罹災勞工丁○○作業時未扣妥安全帽頤帶,並行走於佈滿碎石之通道時,不慎被身旁板車絆倒,致頭部撞到地面碎石而受傷,經送往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治療後,於隔日返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2.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撰稿人 沈婉婷1020627)

災害發生地點(預防對策: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 進入營繕工地應正確戴用合格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