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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20424敦化南路自營作業者陳○信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2.05.08)

1020424敦化南路自營作業者陳○信職災案

【合梯裝修易墜落 防護設備要備齊】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4月24日14時0分許,自營作業者陳○信(未佩戴安全帽)於浴室內使用木合梯(木合梯高度1.2公尺)進行天花板燈座安裝作業(天花板高度2.2公尺),罹災者當時側站於木合梯第二階,疑似因重心不穩而自木合梯上墜落至地板,頭部後方撞擊到牆壁後倒臥地板上,經送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急救,惟延至4月29日18時20分仍不治死亡。

災害預防對策:

合梯具輕便、容易移動之特性,國內各行業及住家之修繕、施工、清潔、整理等高處作業常使用合梯。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呼籲作業勞工應使用符合安全規定之合梯及依循安全原則使用合梯,希望勞工使用合梯作業前,應充分瞭解安全的作業方式,避免災害發生,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2. 對於使用之木製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兩梯腳間應有繫材扣牢,並應有安全之梯面。
  3.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配戴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4. 對從事營造裝修作業之勞工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撰稿人 詹志民1020503)

模擬陳○信進行天花板燈座安裝作業,罹災者當時側站於木合梯第二階,疑似因重心不穩而自木合梯上墜落至地板,頭部後方撞擊到牆壁後倒臥地板上。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使用合梯應具有堅固之構造,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兩梯腳間應有繫材扣牢,並應有安全之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