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408內湖路包○○食品行被夾、被捲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工安全即時電子報102.04.16)
1020408內湖路包○○食品行被夾、被捲職災案
【捲夾機械應注意,安全設施防夾傷】
災害發生經過:
包○○食品行之作業勞工張○圓於102年4月8日早上5點45分,在麵團作業時其右手三指(中指、無名指及小指)之第一指節不慎遭水餃皮機捲入至流血受傷,該事業單位負責人見狀立即將該機器之插頭拔掉,事後送至內湖三軍總醫院救治,經醫師研判其無名指有傷及骨頭之情形,救治觀察後於102年4月9日下午出院。
災害預防對策:
-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高勞工危害意識。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撰稿人 張庭嘉1020408)
罹災者手機遭水餃皮機捲夾之位置。 | 對勞工有捲夾之虞之機械,應有護罩等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