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329中山北路○豐石材有限公司工地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2.04.11)
1020329中山北路○豐石材有限公司工地職災案
【石材堆放不應倚靠牆壁,應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3月29日17時30分許,○豐石材有限公司勞工王○○於1樓室內從事地坪石材舖貼作業,因當日該組僅王員1人作業,王員於抽取倚靠堆放在牆壁石材時,石材突然傾倒倚向王員,壓到王員腿部,案發後經同仁緊急通報119送往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臺北院區醫治,目前仍住院療養中。
災害預防對策:
- 雇主對物料之堆放,以不倚靠牆壁或結構支柱堆放為原則。
- 雇主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雇主應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撰稿人 黃國展1020401)
案發現場。 | 罹災者抽取石材時,石材傾倒倚向王員,壓到王員腿部。(石材大小與罹災者比例如圖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