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修正發布「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驗證合格之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及「輔導列檢機械製造廠商提升產品安全技術能力及補助驗證費用作業要點」
勞委會以102年3月7日以勞安2字第1020145386號令及勞安2字第1020145399號令分別修正發布「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驗證合格之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及「輔導列檢機械製造廠商提升產品安全技術能力及補助驗證費用作業要點」,補助之機械範圍由原衝剪機械,擴大增加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及研磨機,事業單位如擬申請補助者,請依該要點規定辦理,有關旨揭補助之申請事宜,請洽勞委會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聯絡人:陳科廷先生或蕭壬遠先生,電話:07-3513121轉2923或0988306408)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