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籲請事業單位注意職場噪音暴露危害,防止勞工聽力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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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中常有機械設備發生噪音,其中玻璃製造加工、營造、爆破、金屬製品、鋼鐵業、航站維修、石製品加工、石雕及噴砂等作業,係屬較高噪音暴露危害的職業,勞工如長時間暴露,可能導致永久性聽力損失。依勞保局本(102)年截至2月底統計,101年接受該局補助實施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勞工合計15萬969人,其中有4,442位屬第三級管理,49位屬第四級管理,為我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中最常見之危害項目。勞委會(以下簡稱本會)特別籲請相關事業單位對於噪音作業場所,雇主應採取噪音隔離、消除噪音、吸收噪音等工程控制措施,並落實使勞工戴用有效之防音防護具、定期實施作業環境測定、實施健康檢查與管理及公告噪音危害預防事項等保護措施,以維護勞工聽力健康。
各勞動檢查機構每年均規劃實施噪音作業檢查,並將勞保局按月提供之實施噪音作業特殊健康檢查屬第三級及第四級管理之事業單位納為實施檢查及宣導輔導之對象,99年至101年噪音作業檢查合計分別實施1,215、1,087及1,268場次,3年違反項目最多的前3項依序為「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其次為「噪音超過90分貝之工作場所,未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第三為「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測定噪音1次以上」(詳如附件1),事業單位初次違反通知限期改善,如複查時仍未改善,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擴大對事業單位噪音危害預防宣導層面,除由勞動檢查機構辦理轄區噪音危害預防宣導會外,本會北、中、南區勞動檢查所本(102)年合計僱用45名訪視人員,至有危害風險之營造工地或相關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安全衛生訪視及講解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其中亦將噪音作業場所列為訪視宣導對象,並視情況由勞動檢查機構實施檢查輔導。檢附噪音引起聽力損失之案例及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分級實施健康管理規定如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