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122松高路理○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物體倒塌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工安全即時電子報102.02.08)
1020122松高路理○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物體倒塌職災案
【作業安全很重要 危機意識不能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1月22日下午4時30分許,本市信義區松高路某新建工程發生1起石膏板倒塌而壓傷水電勞工之職業災害。當時再承攬人王○○(即啟○工程行)勞工白○○及罹災者王○○在21樓進行插座線路測試時,因石膏板直立於插座前,且作業前未將直立之石膏板予以固定或移除,即進行線路測試作業。勞工白○○面貼牆壁,右手伸入石膏板和牆面縫隙中,其右前臂同時碰觸到石膏板和牆面,當其用手指將電線拉出時,感覺石膏板漸漸離開右手臂,此時罹災者在一旁觀看及提供協助。研判石膏板因外力導致倒塌,造成罹災者右半身被重約500公斤之石膏板壓住,通報119經救護車送至國泰綜合醫院急診室治療,當日晚上進行手術治療,目前住院觀察中。
災害預防對策:
雇主對於磚、瓦、木塊或相同及類似材料之堆放,應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儲存位置鄰近開口部分時,應距離該開口部分二公尺以上。
(撰稿人 曲晉興1020130)
石膏板直立於插座前。(現場模擬照片) | 石膏板因外力導致倒塌,造成罹災者右半身被石膏板壓住。(現場模擬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