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第3項規定雇主通報之資料表件已修正,請事業單位配合辦理!
勞委會100年3月3日勞安3字第1000145179號公告有關「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第3項規定雇主通報之資料表件「事業單位勞工健康管理第三級管理以上之勞工所實施健康追蹤檢查之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資料表」,業於本(102)年1月31日修正,請逕自下載「通報表件電子檔」或至勞委會網站(http://www.cla.gov.tw/)首頁/服務專區/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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