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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1123忠孝西路 立○工程有限公司工地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11.29)

1011123忠孝西路 立○工程有限公司工地職災案

【盤鋸防護不能少,避免作業傷自己】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11月23日下午2時許,立○工程有限公司勞工陳○○進行矽酸鈣板切割作業,在拿取切割後之矽酸鈣板時,因圓盤鋸未設置護蓋造成右手第1節食指切斷,事發後送至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急診室,經手術處理後於當天晚上11時出院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於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應有安全防護設備。
  2.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3. 雇主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撰稿人 曲晉興1011127)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未設置覆蓋。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應設置安全防護設備(覆蓋)。

 


1011117內湖路信○水電行修繕工程被割受傷災害案

【裝修工程風險高、安全防護不能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11月17日下午14時30分許,本市內湖路1段某修繕工程發生1件勞工受傷災害,1名作業勞工從事天花板之變壓器遷移作業時,因未依規定戴用安全帽,致頭部被上方變壓器金屬外殼割傷,經送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治療,於傷口縫合後,已於當日出院。

災害預防對策:

  1. 作業勞工須正確戴用合格之安全帽。
  2. 應訂定適合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3. 應依其規模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4. 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撰稿人 張沿慶1011120)

災害作業現場。 變壓器金屬外殼。 作業勞工應戴用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