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舉辦「勞工健康服務宣導會」,歡迎現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一、為增進事業單位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對執行勞工健康服務工作之認知及技能,特辦理本宣導會。
二、本宣導會共辦理四場次,南區場次訂於10月24日、中部場次訂於10月31日、北區場次(一)訂於11月5日、北區場次(二)訂於11月14日舉辦(時間與地點詳如附件)。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限現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護理人員,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為http://ppt.cc/peeM),中、南部場次各300名,北部場次各200名,報名時間自本年10月1日開始,至各該場次日期前5個工作日或額滿截止。若有報名相關疑慮,請電洽勞委會委託單位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李小姐、鄭小姐詢問(聯絡電話06-2347207分機11、22)。
四、全程參與本宣導會各場次之醫護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6小時證明,並另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行政院衛生署認可之醫護團體申請積分採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將登錄終身學習時數6小時。
五、宣導會課程與交通資訊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