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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0730木新路 第○公司工地災害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08.30)

1010730木新路 第○公司工地災害案

【鋼筋尖端要防護,避免造成穿刺危害】

災害發生經過:

  第○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攬○○新建工程,將其中之水電工程交由瀚○實業有限公司承攬。101年7月30日下15時10分許,瀚○實業有限公司僱用之新進勞工李○○欲進行連通管膠布清除作業,從地下四樓要進入筏基坑(1.7公尺深)工作,以合梯作為上下設備,李君因不瞭解工作梯使用方式,以背向梯子姿勢欲進入坑內工作,而不慎踩空滑落,右上臂遭坑口未加以保護之預留鋼筋穿刺。經現場作業勞工緊急通知119後,由消防人員以破壞剪切斷鋼筋後送往臺北市立萬芳醫院急救,並進行手術取出貫穿手臂之鋼筋,所幸未傷及血管重要部位,經住院診療後現已出院在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3.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撰稿人 李明鴻1010808) 

 

案發時鋼筋保護套已脫落,圖為事後所加裝之護套措施。 工地預留鋼筋應採彎曲尖端護套等防護設施。 使用之移動梯,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電氣設備須注意,防止漏電人安心】

災害發生經過:

  利○○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印臺部作業員黃○珠,於101年8月17日下午2點半,於工廠內操作二色印臺充填機時,在補充墨水時碰觸到因加熱器腐蝕破損導致漏電之墨水槽而感電,該機器電壓為220伏特,罹災者觸電後蹲坐在機器旁且無意識,後因其他作業員見狀呼叫罹災者並切斷電源,罹災者過了5至6分鐘後恢復意識,並送至內湖三軍總醫院做相關檢查,於8月18日早上出院返家休養。

防災對策及建議事項:

  1. 低壓用電設備應加接地。
  2. 金屬盒、金屬箱或其他固定設備之非帶電金屬部分,按規定施行接地。
  3. 用電設備或線路,應按規定施行接地外,並在電路上或該等設備之適當處所裝設漏電斷路器。
  4. 燈具、燈座、吊線盒及插座應確實固定。
工作場所之通道積水以致使勞工跌倒、滑倒

 


1010823 木柵路O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燈具安裝感電墜落受傷職災案

【活線作業應確實穿戴防護具,以確保安全】

災害發生經過:

  勞工林O樹於8月23日於社區大樓之汙水處理場進行燈具,已完成燈具安裝及配裝電線,並進行送電,約15時許林員爬上150公分高之合梯上,手持十字起子欲固定燈座,林員因感電甩手致重心不穩,墜落地面,右手撐地致手晚開放性骨折,送醫急救後於隔天9時許出院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
  2.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在職勞工工作環境、工作性質與變更前相當者,不在此限。

(撰稿人 黃秀鳳 1010828)

作業環境 模擬事故作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