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生命安全甚過一切勞委會重申,依法要求鷹架須符合國家標準政策方向正確
勞委會重申,勞工朋友生命安全甚過一切。營造業者長期違法使用不合格之施工架,反要求勞委會不執行保護勞工生命安全的政策,於法於理亦為不合。為提高勞工生命保障,避免工地意外,勞委會深切期盼,大家應朝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之正確方向努力及落實。
勞委會說明,推動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並非新政策。為保障施工架作業勞工安全,仿效歐、美、日先進國家之安全作法,自71年修訂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鋼管施工架(鷹架)之鋼材及構架方式應符合國家標準,迄今超過30年,目前工地之鋼管施工架絕大部分不合格。勞工自施工架墜落或施工架倒崩塌以致於意外頻傳,為造成營造業職業災害的主要原因,勞工使用施工架作業死亡職災比例更高達13%,100年7月15日台中金典酒店工程外部施工架倒塌殷鑑不遠,目前施工架組拆及使用施工架作業之泥作、模板、鋼筋等勞工,持續暴露在危險之工作環境中。
報載「鷹架標準 業者批獨厚一廠商」,勞委會表示,鋼管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之三種方式分別為取得正字標記、正字標記之同等品及符合國家標準。該法令僅規定鋼管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為經濟部制訂公告之文件,並非專利或高科技,僅需將施工架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可之試驗室或大學具試驗設備之實驗室等驗證通過即可認定符合國家標準。勞委會曾洽詢數家生產廠商表示生產符合國家標準施工架並無困難。目前亦有2至3家廠商積極調整生產品質作業,俾符合標準檢驗局擬定之檢驗程序,以生產合格施工架。除此,勞委會採取分段實施、加強宣導等配套措施,讓使用鋼管施工架、施工架組搭及生產施工架之廠商均有充分時間調整,故勞委會並無報載業者所稱之「千億商機獨厚一家」之疑慮。
勞委會進一步指出,為推動施工架作業安全,勞委會於民國90年邀集相關業者推動施工架之踏板應符合國家標準,96年亦邀集相關業者訂定施工架作業檢查重點並宣導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另協商請工程會修訂工程契約範本及要求公共工程使用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勞委會為逐步落實此一規定,於101年6月26日邀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檢查機構等研議,優先要求102年1月1日以後新開工之大型民間工程及公共工程如建築物頂樓樓板高度在50公尺以上的丁類建築工程、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的公共工程及預算金額20億元以上的公共工程所使用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
勞委會統計高度在50公尺以上的丁類建築工程,每年僅有170個工地,占該年度核發建照數量之0.57%,20億元以上的公共工程每年僅有14個工地,其中大部分為隧道、港灣及橋樑等少量使用施工架之工程,廠商目前所有使用之施工架,依相關安全規定設置後,仍可使用於其他工地,故勞委會逐步推動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並無報載業者所稱之「政策反覆業者走投無路」、「千億謀生資產變廢鐵」之情事,營造業者長期違法使用不合格之施工架,反要求勞委會不執行保護勞工生命安全的政策,於法於理亦為不合。
鑑於營造工地使用施工架作業職災死亡人數偏高,勞委會逐步推動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以提升營造工地施工安全衛生水準進而完整保障勞工生命安全、另為能讓營造業者充分瞭解勞委會對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之要求及逐步推動之作法,除已自7月27日及8月3日至營造業南、北區安全衛生促進會會員大會辦理宣導外,亦訂於8月28日至9月19日在北、中、南三區舉辦4場宣導觀摩會,另各勞動檢查機構後續亦將辦理13場宣導會,宣導勞委會之推動作法及溝通化解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