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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勞委會修正TOSHMS驗證指導要點。

        勞委會前參照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TOSHMS)驗證規範,研提「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求」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導綱要」二國家標準建議案,已由經濟部於100年11月29日公告為國家標準(分別為CNS15506與CNS15507)。
        為使事業單位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能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並回應實務界之建議,勞委會酌予檢討修正臺灣職業安全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以下稱本要點),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1. 明定TOSHMS驗證之標準為國家標準 CNS 15506。
  2. 提升驗證稽核員及主導稽核員安全衛生專業能力,將其現行資格僅分別具乙種及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修正為應分別具「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並酌給予緩衝期。
  3. 明定認可驗證機構對本要點修正前已通過TOSHMS驗證之事業單位,最遲應於102年12月31日前,依驗證標準(CNS 15506)完成驗證證書之轉換作業。
  4. 通過TOSHMS驗證之事業單位發生本會重大災害通報及檢查要點第2點所稱之重大災害時,認可驗證機構應適時查驗其事故調查紀錄及其後續處理情形。
        

 修正後之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