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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勞委會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管理系統」增列「結業學員補發證書維護」功能選項,請各訓練單位於本(101)年8月15日起依規定確實登錄

        為加強各訓練單位核發或補發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之管理,維護「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管理系統」學員資料庫之完整性,勞委會已於該系統增列「結業學員補發證書維護」功能選項,請各訓練單位於本(101)年8月15日起,如有辦理補發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者,應即至本系統功能「結業學員補發證書維護」,登錄補發學員之證書記錄,發文字號、日期等欄位,俾利日後管理稽核。詳細操作步驟請至系統中下載操作手冊參考。若於資料上傳過程中出現問題者,請與廠商客服人員聯絡(0809-072-999)。

檔案下載:1010807勞安1字第1010145978號函-增列「結業學員補發證書維護」功能 (附件1)結業學員補發證書維護操作手冊(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