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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複評階段)提報文件下載

        勞委會今(101)年度辦理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已於6月下旬函知初評受評單位繳交相關表單。為利後續評鑑作業順利進行,再次提醒經抽選為實地評鑑之訓練單位(已另函通知),請於101年8月8日前繳交「B-1表」及「C表」自評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及文件清單檢核表(如附件一)乙式五份寄「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陳怡如小姐收」 (台北市北投區112立農街2段155號 醫學二館3樓 316室),信封上註明「101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資料」,佐證資料裝訂及提供相關事宜請參考注意事項之說明(附件二)。另屆時實施實地評鑑時,並請配合提供書面簡報資料乙式五份(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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