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相關附件下載
配合新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作業要點」規定,勞委會已開始辦理101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作業,本次評鑑分為「自我評鑑」與「實地評鑑」兩部分,今年度應實施「自我評鑑」之受評單位,係由評鑑機構自訓練單位及其附設職業訓練機構抽選產生。另外,如依要點規定,採主動申請評鑑並經審查合格者,亦將一併納入受評單位名單。
評鑑機構(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近期將函知各受評單位,屆時請各受評單位在通知之期限內,將相關附件填妥後電子檔寄送至cla.trains@gmail.com,紙本檔案寄送「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 馮翊迪先生收」(台北市北投區112立農街2段155號 醫學二館3樓316室)。
之後,評鑑機構將根據初評結果,並依規模、性質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抽選第二階段欲實施實地評鑑之訓練單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