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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勞委會修正TOSHMS驗證指導要點

    勞委會為推動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驗證制度,鼓勵事業單位落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持續改善安全衛生績效,自97年4月30日訂定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以來,迄98年3月底已有156家事業單位通過TOSHMS驗證,為進一步提昇TOSHMS驗證之品質,爰依過去執行成效及有關單位所提意見,重新檢討修正本要點,並於98年4月14日正式函頒。此次修正重點包括:1.強化擔任TOSHMS驗證稽核員及主導稽核員之資格,除應分別經乙種及甲種勞工安全衛生主管訓練合格,且應經TOSHMS驗證稽核員訓練合格。2.為簡化驗證稽核程序,明確規範申請驗證單位無須執行兩階段驗證稽核,得於執行OHSAS年度追查稽核或重新驗證稽核時一併執行TOSHMS驗證稽核。3.認可驗證機構非為申請驗證單位原OHSAS之驗證機構時,認可驗證機構應依實際需求,就TOSHMS驗證規範與OHSAS 18001系統標準之共同要求進行抽樣稽核。4.修正TOSHMS驗證申請書及基本資料之內容,增加行業別、災害頻率、災害嚴重率、工時損失日數等資料。
 
修正後之要點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