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作業要點」
勞委會為強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例如安全衛生相關協會、學會等非營利法人)之統合管理能力,並持續提升其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辦班品質,近日再度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作業要點」,除明定評鑑範圍與受評對象,及強化訓練單位之學科、術科各項評鑑指標及評鑑結果的處置措施外,並增訂訓練單位亦得主動申請評鑑的機制,期能維護國內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秩序,同時也能提供雇主或勞工朋友選擇訓練單位之參考依據。
勞委會為強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例如安全衛生相關協會、學會等非營利法人)之統合管理能力,並持續提升其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辦班品質,近日再度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作業要點」,除明定評鑑範圍與受評對象,及強化訓練單位之學科、術科各項評鑑指標及評鑑結果的處置措施外,並增訂訓練單位亦得主動申請評鑑的機制,期能維護國內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秩序,同時也能提供雇主或勞工朋友選擇訓練單位之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