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418 杭州南路 外牆修繕工程墜落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04.26)
1010418 杭州南路 外牆修繕工程墜落職災案
【外牆施工危害多,安全防護不可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4月18日下午15時30分許,本市杭州南路1段某大樓於進行外牆修繕工程時,發生1件勞工自施工架墜落受傷案。當日丁○雄僱用勞工廖○呼等人至該址進行外牆磁磚清潔作業,廖員欲從1樓攀爬竹架至2樓時,因攀爬不慎墜落至1樓地面(高度約3公尺),經現場人員通報119,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救治,於當日晚間10時許出院。
災害預防對策: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雇主應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雇主應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 雇主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撰稿人 陳立新1010418)
現場施工架(竹架)開口未設防墜設置。 | 施工架應設內外交叉拉桿及中欄杆,如拆除內側交叉拉桿及中欄杆時,需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