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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0510 文林北路東○公司工地墜落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05.18)

1010510 文林北路東○公司工地墜落職災案

【施工架上切勿使用梯子進行作業】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5月10日上午10時許,文林北路某工地正進行模板作業,罹災勞工江○○與蘇○○分別站在3層施工架上的梯子上進行組模作業,當時因下雨濕滑,使得斜靠在集水井牆邊的梯子不穩,導致江○○連人帶梯一起墜落至地面(墜落高度約6公尺),造成右半身多處擦傷,而蘇○○因施工架強烈震動而未站穩,亦隨之墜落地面,造成頭部與頸椎受傷,經通報消防局119將兩人送至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治療,罹災勞工江○○經檢查無礙後當日即返家休養,而勞工蘇○○則需進行手術治療。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不得使勞工在施工架上使用梯子、合梯或踏凳等從事作業。
  2.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撰稿人 沈婉婷1010514)

兩位罹災者分別站於施工架上的梯子進行組模作業。 因下雨濕滑,使得斜靠在集水井牆邊的梯子不穩,造成兩位勞工皆墜落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