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訂於101年6月1日、8日、13日、15日及19日分區辦理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制度及使用實務研討會,歡迎事業單位報名參加!
勞委會為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制度,以確保防爆電氣設備之性能,業於99年12月27日公告「本會自100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防爆電氣設備之型式檢定業務」及「新安裝或換裝之防爆燈具、防爆電動機、防爆開關箱等應自101年1月1日起使用經本會認可公告之機構實施型式認證合格之合格品」,為使事業單位瞭解防爆電氣構造原理及防爆電氣設備之選用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測試實務、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制度及相關法規,以預防電氣火花引起之火災爆炸,勞委會訂於101年6月1日、8日、13日、15日及19日分別於高雄、台南、台中、台北、新竹等地辦理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制度及使用實務研討會(課程表、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web.mol.gov.tw/trainning/Reglist-new.asp),並自即日起受理,額滿截止。如有報名相關疑慮,請電洽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承辦人員楊先生詢問(聯絡電話:02-85902774)。
本研討會完全免費,差旅費由派出單位負擔,每期名額70人,每單位名額限定2人。全程參與者,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7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