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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0328南港路修繕工程災害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04.10)

【1010328南港路修繕工程災害案】

合梯作業風險高、安全防護不能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3月28日上午10時許,本市南港路1段某修繕工程發生1件受傷災害,1名作業人員從事鐵皮屋修繕作業時,因其於未符安全規定的合梯上施作彩色鋼板更換,不慎由合梯上墜落,由於未戴安全帽,造成顱內出血,經送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治療,並無生命危險。

災害預防對策:

  1. 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須有繫材扣牢。
  2. 作業人員須戴用合格之安全帽。

(撰稿人 張沿慶)

 

災害作業現場。 使用之木合梯。

 

作業勞工戴用安全帽並使用合格之合梯,2公尺以上作業請使用移動式施工架。

 


【1010330 仁愛路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工地職災案】

模板拆除作業時應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在場指揮勞工作業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3月30日上午9時40分許,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所雇勞工周○○在一樓外側站在合梯上方以鋸子拆解樑模時,當時現場並無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在場指揮作業,周○○平日慣用右手,因作業環境限制改用左手拿鋸子拆解樑模時不慎鋸到右手掌虎口,經緊急送往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包紮治療,當日已返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對於模板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應指定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
  2.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繫材扣牢,且應有安全之梯面。
  3.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 雇主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5.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撰稿人 賀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