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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0315瑞光路○力制作有限公司廣告補光作業發生墜落職災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03.26)

【1010315瑞光路○力制作有限公司廣告補光作業發生墜落職災案】
高處作業應做好防墜措施

災害發生經過:

  罹災者擔任○力制作有限公司燈光助理,當日該公司向利○數位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攝影棚搭設布景,罹災者於廣告拍攝時站立於2.4公尺高的景片後,手持珍珠板(反光片)進行補光,一時重心不穩而墜落至地面鋪設之人工草皮,墜落過程中擦撞到側邊高度1.8公尺的景片,造成右側胸骨挫傷,右手掌背及左手肘關節處擦傷,事發後經現場製片撥打119送往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急救,目前意識清楚,經診治整體傷勢並無大礙,惟醫生建議住院2日觀察,目前已出院返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2.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撰稿人 張世杰)

搭設景片現場。 墜落示意圖。

 


 【1010321 臥龍街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工地職災案】

階梯通道應整頓 勞工行走才安全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3月21日上午9時許,臥龍街某工地正進行模板作業,罹災勞工郭○○行走於地面通往地下1樓樓梯時,不慎踩到模板材殘料跌倒,頭部撞到階梯受傷,經通報消防局119將其送至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治療,目前住院觀察中。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
  2. 雇主應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撰稿人 沈婉婷1010322)

罹災者跌倒之樓梯。

 

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