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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1010305 陽光街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勞工被割職災受傷案(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1.03.14)

1010305 陽光街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勞工被割職災受傷案

【掃除及修理機械時,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災害發生經過:

  101年3月5日上午9時30分許,陽光街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新進勞工李○○在操作切片機時,因機台刀片上有殘膠而欲清理時,未將機台電源先關掉,導致左手4指被作動之刀片切傷,緊急送至三總醫院急救,手指經緊急縫合,已於3月8日出院返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2. 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4. 雇主應依規定,按其規模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撰稿人 謝振豐 1010307)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