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於本(101)年3月13日、14日及15日分區辦理「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新修法規宣導會,歡迎事業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相關部門主管、勞動檢查人員,報名參加!
為因應異常氣壓作業發展之趨勢並與國際接軌,同時為提升國內潛水作業勞工知能,以確保勞工安全與健康,本會業於本(101)年1月4日完成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修正發布,為使事業單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相關部門主管、勞動檢查人員,了解其相關規定,強化法規之落實,特辦理「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新修法規宣導會。
本宣導會共辦理三場次,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之宣導會相關資料,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可至勞委會安全衛生業務最新消息、工安金網路下載(如附件)或e-mail至承辦人信箱後由承辦人回傳報名表。請於報名表填具個人資料,於101年3月12日前,e-mail至承辦人信箱:n81561@mail.cla.gov.tw,即視同報名成功,不另函通知。),報名時間自本年3月5日開始至3月12日結束,各場次名額計60名,額滿截止,若有報名相關疑慮,請電洽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林珈棋小姐或李政儒技正詢問(聯絡電話:02-85902776)。
全程參與本宣導活動之人員,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由勞委會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之證明,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將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