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危險高,安全注意不可少(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10.28)
【高處作業危險高,安全注意不可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0年10月16日上午9時許,勞工蘇○○(傷者)等3員至本市內湖區陽光街,使用繩索從事大樓玻璃美容勘查作業,蘇員(未接受工程用繩索技術教育訓練)從屋頂下降至3樓作業後,欲垂降時因操作不當造成下滑,引發緊張拉扯後備裝備(防墜器)後端細繩,使後備裝備無法發揮正常防墜功能,蘇員從3樓墜落至地面,造成頭部與頸部撕裂傷及腰椎骨折,經通報消防局送至三軍總醫院救治,目前仍住院療養中。
災害預防對策: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視作業特性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撰稿人 黃憶騰1001024)
勞工使用繩索(吊板)從事外牆作業 | 應視作業特性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