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營建工程風險高、安全防護不能少(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10.13)

【營建工程風險高、安全防護不能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0年10月5日下午13時許,本市八德路某新建工程發生1件勞工受傷災害,1名勞工於工地門口從事出土車輛之車輪清洗作業時,因鋪設於地面之鋼板被車輛之車輪帶動而滑動,罹災勞工因閃避不及,造成左腳掌被鋼板壓傷,經救護車送往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治療,並無生命危險。

災害預防對策: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自設道路,應能承受擬行駛車輛機械之荷重。

(撰稿人 張沿慶10007)

鋪設地面之鋼板。 勞工當時穿著之雨鞋。 鋪設之鋼板應密實,避免因車輛經過而彈起。

 


 【1000930賣場餐廳勞工遭熱湯燙傷職災案】

災害發生經過:

  本市於100年9月30日上午約10時35分許在內湖區舊宗路1段大○○賣場南湖分公司內外場廠商韓○極餐廳,現場通道過小且無隔熱之安全設施,致所僱勞工莊○○於餐廳廚房內從事湯品準備工作時,發生下半身遭熱湯翻灑燙傷意外,經送三軍總醫院治療已無大礙。

災害預防對策:

  1. 使勞工於廚房高溫場所從事有接觸機械、器具或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應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
  2. 對於容易造成濕滑的場所(如廚房、洗碗間或廚餘間),應避免通道有水、油漬、麵粉或清潔劑等濕滑物質,並應提供勞工適當防護用具。
  3. 室內工作場所主要人行道寬度不得小於一公尺。

(撰稿人 陳韻竹1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