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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爬梯作業危險高,安全防護不可少(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10.03)

【爬梯作業危險高,安全防護不可少】

災害發生經過:

  ○招牌店100年9月27日於○小吃店外進行招牌維修作業,勞工黃○扶持一字梯,何○(罹災勞工)於一字梯上作業,當日下午13時0分許何君於一字梯第5階處,因鞋子滑動摔落地面(墜落高度約1.5公尺),何君左臂挫傷,於下午13時30分送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並於下午14時30分許出院返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1. 雇主對於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2. 雇主使勞工攀爬或行走於易滑材質(如金屬表面等)時,應提供具止滑材質鞋底之適當防護具,以防止滑落事故發生。

(撰稿人 呂正豐1000928 )

現場使用直拉梯(未搭設施工架或工作台)。 於易滑材質(如金屬表面等)作業時,應提供具止滑材質之適當防護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