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液處理作業應使用防護具防止有害物接觸危害(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9.30)
【實驗室廢液處理作業應使用防護具防止有害物接觸危害】
災害發生經過:
100年9月28日上午10時50分○大生命科學館之6-22室漁業生物學實驗室,○明○博士生於處理水質酸洗廢液(含高濃度硫酸)時,倒入既有廢液桶內(內含硝酸),完成後栓蓋鎖緊約3分鐘後,桶內起反應造成迅速爆裂,使硫酸廢液噴濺而出,幸無人傷亡(僅一旁菲籍N○○○博士生褲子被硫酸濺到腐蝕幾個洞);後以中和劑處理實驗室現場。
災害預防對策:
- 雇主對曾使用於特定化學物質之搬運、儲存之容器或包裝,應採取不致使該物質飛散之措施;保管時應堆置於一定之場所。
- 雇主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應依下列規定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
(撰稿人 鐘政凱1000929)
模擬圖(於處理水質酸洗廢液混合時,於桶內造成反應放熱爆裂,使硫酸廢液噴濺而出,故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需使用必要防護具) |
【屋頂墜落危險高,安全防護不可少】
災害發生經過:
100年9月27日下午12時50分許,達○廣告企業社承攬重慶北路4段○○號之廣告布幔懸掛工程,當日達○廣告企業社負責人王○○與勞工吳○○(罹災者)等2人欲將布幔懸掛於3樓屋頂設置之竹排架上,該作業已先將布幔上方固定於竹排架上,當再行返回3樓屋頂處,欲另將布幔下方固定,此時因罹災者已先行解開安全帶及站立於屋頂邊緣處(該處無女兒牆護欄),又因強風吹起之飄擺布幔推擠到罹災者,致使罹災者墜落至鄰房2樓鐵皮屋屋頂(現場墜落高度約4公尺),經通報消防局送至臺北市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救治(身體多處撕裂傷)。
災害預防對策:
雇主對於屋頂及竹排架等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應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遇有強風等惡劣氣候致勞工有墜落危險時,並應使勞工停止作業。
(撰稿人 李連福1000928)
廣告布幔及竹排架現場圖。 | 現場屋頂墜落處(無女兒牆護欄)。 |
【搬運工具上下樓梯時應注意安全】
災害發生經過:
傷者賴○○係○凡工程有限公司所雇勞工,該公司於該工地所承攬之水電消防工程已完工,因應業主要求,檢視更換壞燈管,賴員搬運鋁製合梯從6樓下至5樓時,於樓梯間轉角斜角半踏樓梯處不慎踩空而跌倒,經同仁通知119送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診治,於當日即返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等相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 雇主應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 雇主應依勞安法及其相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撰稿人 黃國展1000928)
勞工賴員搬運之鋁製合梯。 | 賴員搬運鋁製合梯從6樓下至5樓。 | 賴員於樓梯間轉角斜角半踏樓梯處不慎踩空而跌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