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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車輛倒車應小心,注意後方人事物(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9.06)

【車輛倒車應小心,注意後方人事物】

  100年8月25日上午10時53分許,○○工程有限公司點工高○○(罹災者)於內湖區○○街之廢棄物清運場內持手推車作業時,被倒車進入場內車道之貨車(○○有限公司之駕駛林○○)撞倒,貨車右方之目擊者邱○○看到貨車正撞上手推車並馬上大喊通知駕駛,駕駛林○○立即下車查看並發現罹災者倒於貨車左後方,目擊者邱○○亦靠近查看發現罹災者倒於貨車左後方,駕駛林○○後續請○○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張○○通報119緊急送醫至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急救,因胸部壓挫傷、內出血致出血性休克而不治死亡。

防災對策及建議事項:

  1. 車輛駕駛者應確認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即啟動機械並注意行車狀況。
  2. 雇主應依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3. 雇主應依規定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 雇主應設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撰稿人 紀佳成)

 


 
【室內裝修作業應戴用合格安全帽,並做好防護措施】

災害發生經過:

  100年9月1日上午8時40分左右,大安路某裝修工程之承攬人中○公司勞工張○○於地下1樓教室進行木工作業時,罹災者張○○不慎撞到天花板下方距離地面1.6公尺高之電風扇造成頭部受傷,同事立刻撥打119將罹災者張○○送往臺北市立仁愛院區聯合醫院急救,當天已出院。

災害預防對策:

  1. 室內裝修作業應戴用合格安全帽。
  2. 室內工作場所地面起算2公尺高度之範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如因工作之必要,應採防護措施。

(撰稿人 黃義清1000905 )

罹災者於大安路進行木工作業。 罹災者頭部撞傷處。 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需正確戴用合格安全帽及安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