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健康要關心 體格檢查應施行(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8.30)
【勞工健康要關心 體格檢查應施行】
災害發生經過:
8月24日上午10時5分左右,從事室內裝修工程監工作業之勞工黃○○,突然感到身體不適隨即昏倒,現場木作工人發現後,立即通報119送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台北總院急救,經診斷為其他意識改變、暈厥及虛脫,並於當日18時出院回家休養。
災害預防對策:
根據臺北市歷年的職災統計數據,均顯示夏季為職業災害發生的高峰期,包括熱衰竭、中暑等災害,均是夏季期間經常發生的職業災害類型。為避免勞工於夏季高溫下作業發生職業災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各事業單位應確實依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下重點事項:
一、高溫環境會造成的勞工傷害有很多種,舉凡熱衰竭、中暑、抽筋、熱昏厥等,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另外,雇主也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勞工休息時間,並建議為勞工提供有遮陽之休息區,使勞工適當補充水份,保持身體清涼,避免勞工發生中暑。
二、勞工發生中暑及熱衰竭等狀況之緊急處理:
- 如勞工出現熱衰竭感到不適,可先自行休息,視狀況再選擇是否要就醫;但若已出現急性中暑症狀、心跳加快、呼吸變深變快、手抖,即高體溫、意識改變、昏迷等,且合併無汗症,就不能再拖延,應馬上就醫。
- 如勞工已發生中暑及熱衰竭等狀況,雇主應將勞工儘快移到陰涼處、鬆脫身上衣物、用水擦拭身體和搧風、給予含少許鹽分的冷開水或稀釋的運動飲料,並儘快送醫。
三、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並對從事營造裝修作業之勞工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四、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
(撰稿人 詹志民1000825)
應依裝修工地環境危害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 對從事營造裝修作業之勞工實施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 高溫環境應為勞工提供有遮陽之休息區,使勞工適當補充水份,保持身體清涼,避免勞工發生中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