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剪機械驗證新制正式起跑上路!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傅處長還然於98年3月2日假「2009年台北國際工具機展」會場頒發型式檢定合格證明及見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黃副局長來和頒發商品檢驗驗證登錄證書給拔得頭籌的金豐公司C型單曲軸OCP-260衝床。金豐公司率先取得國內第一張象徵產品本質安全的驗證合格證書,代表機械驗證新制已正式起跑上路。
勞委會傅處長還然頒發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
依據歷年勞工傷殘事故統計資料顯示,勞工遭受『被夾、被捲』致傷殘案件,多因動力衝剪機械而起,由於衝剪機械的種種危害,可藉由機構的安全設計、安全裝置、安全防護、控制回路及使用上的安全警告資訊來達到保護勞工安全。為落實衝剪機械安全管理,消弭不安全機械進入職場,勞委會與經濟部共同推動強制性的商品檢驗制度,依商品檢驗法公告自98年7 月1日起全面實施,凡商品分類號碼C.C.C.Code 8462.10.20.00.9模壓衝製機(包括壓床)等8類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規定驗證合格,否則不得輸入或運出廠場。使衝剪機械成為納入商品檢驗體系的首項機械產品,為避免屆時申請案過多造成塞車,勞委會呼籲相關製造商、進口商即日起可提出申請,使用商如新購衝剪機械,請於採購規格書列入機械驗證合格的需求,請業者及早因應配合。
機械驗證制度屬於源頭管理,歐盟早已實施CE機械認證制度有年,成效斐然,日本、韓國等亦有類似作法。因此國內製造的外銷機械產品能夠符合國外認證規格,反而內銷機械產品因缺乏驗證機制,劣幣逐良幣,形成內外銷產品安全規格不同的差別現象,影響本地勞工安全甚鉅。勞委會與經濟部合作推動衝剪機械商品檢驗制度,今後衝剪機械非經依「機械器具防護標準」完成驗證者,不得從國外輸入或運出製造廠場,勞委會等機關以此具體作為,展現致力達成 馬總統政見:降低勞工職災率至千分之四以下目標的決心。
勞委會傅處長還然致詞
勞委會、經濟部、金工中心、金豐公司等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