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施工架上作業 四週應有適當防護(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6.24)
災害發生經過:
100年6月18日下午13時,馳○實業有限公司勞工簡○勝(罹災者)於地下室1層移動式施工架上進行植筋作業時,因施工架輪子故障,造成施工架不穩,且施工架四周未有防護,而自施工架上墜落,其戴用之安全帽因未扣颐帶而掉落,造成腦內出血及身體多處挫傷,經工地自行送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急救,當天立即進行顱內手術,並送至加護病房觀察中。
災害預防對策:
- 雇主對於移動式施工架裝有腳輪時,應使其腳部固定,以防止人員墜落。
-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應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應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避免作業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
- 雇主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 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撰稿人 陳文為 1000623)
罹災者於移動式施工架上進行植筋作業,因四周未有防護而墜落致受傷。 | 罹災者於移動式施工架上進行植筋作業,因腳部輪子故障,致施工架不穩而墜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