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徵求土木工程薦任技士1名(6/9~6/20)
徵才機關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100/06/09~100/06/20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學位之相關科系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及制度之擬訂、修正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影本,於100年6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人事室陳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委會安衛處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附註: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 |
詳情請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查詢:網址http://web3.c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