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委託辦理「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培訓」,歡迎有志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勞委會為提昇職業健康照護品質,於本(100)年1月21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範事業單位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訓練合格,爰於本年委託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辦理「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培訓」,藉以強化事業單位醫護人員之勞工健康服務能力,協助雇主辦理健康風險評估、健康管理、健康促進及工作環境危害評估及建議等服務,進而落實職場勞工之健康照護。
本培訓之醫師、護理培訓課程自7月3日起,分別於北、中及南區辦理,培訓課程完全免費,一律採網路報名,各梯次培訓時間、地點及報名時間等相關訊息,請詳閱檔案下載區附件,若有培訓或報名相關疑慮,請洽該基金會王小姐詢問(02-23975270分機62851)。
完成本培訓者,可取得「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規定,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或護理人員之資格。
檢附培訓課程相關資料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