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訂定「技術士技能檢定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5日 勞中二字第1000201307號 訂定「技術士技能檢定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技術士技能檢定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 主任委員 王如玄 技術士技能檢定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職類單一級申請檢定資格 一、年滿16歲。 二、具有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明。 詳細公告內容請參閱附件。 分享到 Facebook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