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修正發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
勞委會為積極推動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計畫,協助中小企業改善工作環境,並鼓勵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或器具有效保障勞工作業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特訂定「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相關要點內容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
- 補助對象:接受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計畫(蒲公英計畫)輔導,且依法設立之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之100人以下中小企業。
- 補助之危害類型:中小企業設置之設施或器具,不符合勞工安全衛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有發生感電、墜落或飛落、切割夾捲、衝撞、火災爆炸或缺氧中毒等。(補助項目如要點之附表)
- 補助標準如下: (1)偵測器、防毒面罩、安全帶、安全帽、絕緣手套或絕緣鞋等器具之費用於新臺幣1,000元以下者,同一中小企業同一種器具之全額補助不超過新臺幣3,000元。(2)除前項之器具外,均以部分經費補助方式辦理。申請補助金額在新臺幣10,000元以下者,最多補助80%;超過新臺幣10,000元者,最多補助50%。每種設施或器具之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0元。(3)前二項設施或器具之補助金額,同一中小企業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新臺幣40,000元。
- 申請期限: (1)即日起至100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或送達日期為憑。 (2)申請補助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至年度經費用罄為止。
- 洽詢單位: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劉小姐 03-5836885#110 網址:http://www.sh168.org.tw/WebForm.aspx
縣市政府 | 連絡電話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02-29603456轉3387、3385、5244、5245 |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 | 03-3322101轉6825. 6826 |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 03-5324900#16 或22 |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 04-22289111轉35116~9 |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 04-7264150轉1022、1024 |
南投縣政府社會處 | 049-2222106轉557 |
雲林縣政府勞工處 | 05-5522819 |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 05-2254321#154 |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 | 06-6320310 # 128、06-2991111#8571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07-8124613轉243 |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 | 08-7558048轉35、37 |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 | 03-8225377、03-8227171 |
宜蘭縣政府勞工處 | 03-9251000轉1484 |
檔案下載:作業要點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