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高處作業未設防墜設施,當場墜落死亡(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4.15)
台北市於100年4月15日上午10時51分許在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某大樓新建工程,發生一件勞工墜落死亡職業災害,勞工朱○○從事外牆冷氣架安裝作業,現場未有防墜措施,致使該名勞工自高處墜落至1樓地面當場死亡。
防災對策及建議事項:
- 有墜落之虞時,雇主應設置安全網,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並於人員進場前確實檢點管制。
- 應依勞工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每日作業前、中、後,應實施作業檢點。
- 原事業單位應落實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相關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以避免職業災害發生。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應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實施指揮、協調、工作之連繫及調整、工作場所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撰稿人 李啟瑞)
罹災者施工現場。 | 罹災者墜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