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訂定發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及新購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實施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及新購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業經勞委會於中華民國100年4月18日以勞安2字第1000145419號令訂定發布,該作業要點請參閱附件。 有關前揭防爆電氣設備補助案之申請事宜,請洽勞委會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聯絡人:羅小姐或邱小姐,電話:03-5836885轉128或131)辦理。 檔案下載:發布令及作業要點 分享到 Facebook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