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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再怎麼趕工 也不能犧牲工安(勞委會王如玄主委 自由時報100.04.10)

◎ 王如玄

        最近國道一號五楊段接二連三發生工安事件,造成多起勞工傷亡,勞委會為防止類似事件一再發生,特於昨(八)日由本人帶隊發動突擊檢查,今日部分媒體報導,認為此種突擊檢查及停工處分將影響工程進度,且凸顯政府部會間協調不足。忽聞此言,不甚駭異,事關勞工朋友寶貴生命,工程延宕,何能成為工安事件的推託藉口,有話不得不說,特借貴報一角,略書己見。

一、工期緊迫,不是犧牲工安託詞:生命無價,一個勞工發生職災死亡,背後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在追求國家硬體建設發展的同時,當然應該關注到勞工生命安全。讓勞工在不安全的職場工作,我們於心何安;眼見勞工因職災而家庭破碎,我們於心何忍。

        職場安全本來就是雇主應盡的責任,勞委會以有限的人力會有不定時的勞動檢查,以監督雇主做好工安工作。五楊段工程的勞工安全維護一直是勞委會及所屬北區勞動檢查所的重點工作,平常檢查頻率雖然比其他工地為高,但是不可能天天派員在現場檢查,藉由大動作的突擊檢查,是要提醒施工廠商重視及做好安全衛生的工作,也是一種必要的作法。公共工程之施工安全水準一定要比民間工程要求更高,這次檢查停工有媒體報導可能會造成工期延宕之影響,勞委會會協助業者儘速改善後復工,但絕不允許因趕工的理由而犧牲勞工的安全或導致嚴重的公共安全事故。

二、部會協調無礙,勞動檢查仍有必要:有批評者認為,勞委會勞動檢查只是作秀工具,政府單位間大可利用協調機制要求改善即可。事實上勞委會對於公共工程之勞工安全衛生議題,設有部會間協調工作會報。交通部及國工局均有查核及督導機制,並定期在協調會報中提出報告。但是儘管如此,為確保協調共識能夠具體落實,勞動檢查仍有其必要,勞委會基於工安主管機關立場仍應負起檢查職責。如果批評者的邏輯可以成立,是不是所有公共工程,勞委會都不必勞動檢查?勞委會只要檢查私人企業機構就好?全國的勞工朋友可以接受勞委會這樣的做法嗎?

三、呼籲事業單位應善盡防災責任:勞工安全衛生的議題需要大家共同來關心與監督,對勞工朋友生命身體安全的維護絶對不容許打折扣,勞委會會嚴格執行法令規定以保障勞工權益;也特別呼籲業主及施工廠商應按照施工安全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施工,管理人員應加強現場作業之管理及監督,建立自主管理系統,強化各項安全設施及自動檢查作為。請大家和我們一起共同努力讓勞工朋友有個安全的工作環境,避免重大職災的發生。(作者現任勞委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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