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手持砂輪機切割角材 勞工右大腿遭割傷(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3.23)
本市八德市場○○號攤位修繕工程,100年3月17日下午17時許,自營雇主張○○單手持砂輪機切割角材時,不慎遭砂輪機鋸傷右大腿,造成一個20公分長的傷口,沒傷到筋、骨及血管,也沒生命危險,經送臺北市立萬芳醫院開刀治療後,已無大礙。
防災對策及建議事項:
- 砂輪機應有安全防護設備,並應依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規定辦理。
- 砂輪機不可用於切割物件,使用時應使其穩固,不可於研磨時,造成其滑動。
(撰稿人 相志強)
施作現場照片。 | 肇事砂輪機鋸片。(血跡殘留處) | 手持式電動砂輪機不可用於切割物件,並應有安全防護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