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道昏暗無防護,作業失足墜落亡(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3.04)
100年2月17日下午15時15分許,中○公司欲承包忠孝東路某機關議事廳之燈具更換作業,委請罹災者余○○至該議事廳天花板貓道安裝展示燈具,作業過程中因無任何防墜措施且現場燈光昏暗,余君不慎踏穿貓道邊緣天花板而墜落至議事廳地面(墜落高度約8公尺),經通報消防局119,將余君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急救後,於當日下午15時35分仍不治死亡。
防災對策及建議事項:
- 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或使用防墜設施。
- 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應有充足之照明。
- 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
- 作業者應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撰稿人 沈婉婷)
罹災者欲換第二盞燈具時不慎踏穿貓道邊緣天花板。 | 被罹災者踏穿之天花板。 |
罹災者墜落至議事廳地面,墜落高度約8公尺。 | 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覆蓋作防護,或使用防墜設施,以避免墜落災害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