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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勞委會公布99年訓練單位評鑑結果,提供各界派訓或參訓參考

        勞委會為提升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99年持續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評鑑職類包括「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堆高機之操作人員」及「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等4類,評鑑對象的選列係依照訓練單位的規模及性質,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先抽選出自評對象,再從中抽選實施現場評鑑,99年計選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區職業訓練中心等15家訓練單位實地評鑑,在7月至11月期間完成現場評鑑20場次。

        各類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評鑑結果如下:(名單詳如 附件

  •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受評計4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甲等」者分別為「社團法人桃園縣工業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及「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桃園職業訓練中心」,「乙等」者為「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附設嘉義職業訓練中心」,「丙等」者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 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受評計2家訓練單位,經評均列為「乙等」,分別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區職業訓練中心」及「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附設台南服務處」。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受評計4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乙等」者為「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附設桃園職業訓練中心」,「丙等」者分別為「社團法人中華勞動學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社團法人中華勞動學會附設麥竂職業訓練中心」及「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 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受評計3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甲等」者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乙等」者為「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桃園服務處」,「丁等」者為「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附設台北職業訓練中心」。
  • 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受評計2家訓練單位,經評均列為「乙等」,分別為「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高雄職業訓練中心」及「社團法人台灣省安全衛生教育協會附設台南職業訓練中心」。

        勞委會表示,上述各訓練單位評鑑之重點包括:「師資」、「教材編制」、「教學實施」、「教學空間及設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有關各受評訓練單位之評鑑結果,對於經評鑑為甲等以上者,將依規定公告於相關網站2年,供事業單位派訓或勞工朋友報名參訓之參考。至於經評鑑為丙等或丁等者,如有應改善事項者,均已要求其提出改善計畫書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則將定期停止辦理該類別之訓練業務,期能藉此引導訓練單位重視教育訓練辦班品質,提升安全衛生訓練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