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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健康週專區

鄰近開口作業 護網護欄安全帶齊防護 生命安全才可保(北市勞檢處勞動安全即時電子報100.01.27)

  100年1月13日上午11時許,西寧南路某大樓正進行結構補強工程,勞工吳○○、賴○○於6樓樓板貨梯開 口旁之合梯上(站立高度約106公分,吳○○距離開口約80公分、賴○○距離開口約160公分)進行樑柱鋼板補強作業,當時已先將L型鋼板固定於樑柱上, 準備安裝另一片長方型鋼板以包覆樑柱,吳○○與賴○○於合梯上先行測試、調整長方型鋼板(重量約26公斤)位置,以便進行後續作業時,吳○○因重心不穩而 自合梯上墜落,該處開口雖已設置高度90公分之護欄,惟吳○○站立於合梯之高度約為106公分(高於護欄),且因其作業處位於樓板貨梯開口旁(僅約80公 分),故吳○○撞壞護欄後,自開口墜落至2樓模板(落距約12.44公尺),造成吳○○之手部受傷、肋骨骨折,經通報消防局119將其送至臺北市立聯合醫 院和平院區治療。

防災對策及建議事項:

  1. 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作業,應設置符合規定且配合現場施工足以提供防護之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佩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
  2. 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
  3.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繫材扣牢並應有安全之梯面。

(撰稿人 陳淑慧)

災害現場實景 2樓墜落處 改善情形(開口加裝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