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公告「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
勞委會為積極推動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計畫,協助中小企業改善工作環境,並鼓勵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或器具有效保障勞工作業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特訂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相關要點內容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
1.補助對象:接受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計畫(蒲公英計畫)輔導,且依法設立之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之100人以下中小企業。
2.補助之危害類型:為中小企業設置之設施或器具,不符合勞工安全衛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有發生感電、墜落或飛落、切割夾捲、衝撞、火災爆炸或缺氧中毒等。(補助項目如要點之附表)
3.補助標準如下:
(1)偵測器、防毒面罩、安全帶、安全帽、絕緣手套或絕緣鞋等器具之費用於新臺幣1,000元以下者,同一中小企業同一種器具之全額補助不超過新臺幣3,000元。
(2)除前項之器具外,均以部分經費補助方式辦理。申請補助金額在新臺幣10,000元以下者,最多補助80%;超過新臺幣10,000元者,最多補助50%。每件設施或器具之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0元。
(3)前二項設施或器具之補助金額,同一中小企業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新臺幣40,000元。
4.申請期限:
(1)即日起至99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或送達日期為憑。
(2)申請補助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至年度經費用罄為止。
5.洽詢單位:當地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或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 劉小姐 03-583-688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