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勞委會公布98年評鑑優良訓練單位
為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監督管理,提升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行政院勞委會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7條規定,在98年度特別訂頒「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要點」,並首度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
有關98年優先實施評鑑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類,包括「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堆高機之操作人員」及「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等4類,評鑑對象的選列係依照訓練單位的規模及性質,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抽選,98年計選列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高雄職業訓練中心等27家訓練單位作為評鑑對象,在6月至11月期間共進行現場評鑑34場次。
98年度各類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評鑑結果,列為「甲等」以上之訓練單位名單如下(受評單位名單詳如附件):
有關98年優先實施評鑑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類,包括「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荷重在1公噸以上堆高機之操作人員」及「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等4類,評鑑對象的選列係依照訓練單位的規模及性質,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抽選,98年計選列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高雄職業訓練中心等27家訓練單位作為評鑑對象,在6月至11月期間共進行現場評鑑34場次。
98年度各類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評鑑結果,列為「甲等」以上之訓練單位名單如下(受評單位名單詳如附件):
-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受評計4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甲等」者為「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 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受評計4家訓練單位,經評均未有「優等」或「甲等」者。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受評計12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優等」者為「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甲等」者分別為「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承德教育訓練中心)」及「社團法人高雄市職業安全第一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 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受評計5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優等」者為「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附設中區服務處」,「甲等」者分別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台中職業訓練中心」及「中華壓力容器協會附設台南職業訓練中心」。
- 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受評計2家訓練單位,經評列為「甲等」者為「社團法人中華起重升降機具協會附設台北職業訓練中心」。
勞委會表示,有關各受評訓練單位之評鑑結果,均已按優等、甲等、乙等、丙等及丁等五種等級予以評定,對於經評鑑為優等或甲等者,將依規定公告於相關網站2年,供各界參考。至於經評鑑為丙等或丁等者,如有應改善事項者,均已要求其提出改善計畫書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則將定期停止辦理該類別之訓練業務,期能藉此引導訓練單位重視教育訓練辦班品質,大幅提升安全衛生訓練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