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公告職業傷病診治中心申請職業傷病網絡醫院及登錄情形
勞委會為使各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建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以提供職業傷病勞工更親近性之診療服務,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七年補助各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建構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實施要點」之規定,由申請補助之職業傷病診治中心洽請服務區域內符合補助資格條件之醫療機構開設職業病門診,並檢具相關文件,向勞委會委託之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其審查結果符合資格條件者,由管理服務中心備文函報勞委會備查,並由勞委會登錄為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後,得申請補助經費。各勞工朋友如有職業傷病相關疑義,可逕向各職業傷病診治中心或其網絡醫院洽詢。